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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10

城轨分公司自我加压 加强管控推 动项目管理上台阶

新闻来源:中国中铁四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浏览次数:日期:2012-10-22

今年以来,城轨分公司针对公司快速转型、发展的实际,自我加压,加强公司项目管控制度落实、执行、检查力度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积极开展项目安全总监委派制试点,努力推动项目管理工作上台阶。

为确保公司各项目安全、质量、进度、技术管理和环保等施工全过程处于可控状态,年初,该公司根据全公司在建和拟开工项目分布情况,在公司内部设立了四个项目管控督导组,负责各自区域内安全质量指导和检查工作,每个组由组长1名和组员2-3名组成,组长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,组员为安质部、工程部、机电部等部门人员,并制定公司管控督导组管理办法。对公司管控督导组检查出的问题,各项目部必须在下发整改通知书3小时后,通过网络将通知书上报公司综办,由公司主管领导、安质部、工程部负责人分别传阅;被检查项目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计划表。公司根据问题描述的严重程度,将需整改的问题分为三个等级,一级:派公司安质部或工程部人员驻扎工地现场进行整改,直到问题整改闭合;二级:公司安质部或工程部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作业;三级:通过文字以及整改照片加盖项目行政章进行回复。对局管控组在一、二两个季度检查中提出的问题,公司更是高度重视,逐条进行整改,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闭合。根据局《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》(试行)相关内容,特别是对地铁和深基坑约束性条款的有关要求,公司通过职工夜校、党课、宣传栏、公司网站等形式,组织机关、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,并进行专项出题考试,考试成绩优良率达93%。公司制定自查表,要求在建项目对照《条款》,逐章逐条进行自查自纠,对不能达标的,必须说明原因,进行整改,在规定时间内达标;对个别未达标的条款,考虑实际情况,及时与局沟通,是否在《条款》修订时做适当调整。公司对在建工程分别建立日、周报制度,公司工程部、安质部进行汇总后报分管领导,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。作为局试行委派制项目安全总监管理的试点公司,该公司在北京南水北调、南京地铁、兰新二线、昆明地铁等四个项目部进行委派制项目安全总监试点,委派制的项目安全总监属于公司派遣,由公司安质部统一管理,比照公司安质部副职核定待遇,不再从经理部领取其他额外收入与各类补贴,但参与所在经理部效益年薪兑现,兑现标准为党政正职的90%。从目前试点情况看,实行安全总监委派制以来,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基础工作得到普遍加强,各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管效果明显提升。 (王成鸿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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